情未了,寂寥烟花绕指凉
她说,不许哭。我何以伤害你,就是为了让你离开的时候有恨无悔。
我是一个喜爱文学的男子,闲暇的时候,常坐在电脑前无聊的敲打着寂寞的文字。如同所有泡在网上的形形色色的男女,人这一辈子,能遇一抹酣畅淋漓的倾城色,写一篇杜鹃啼血的文章,遇一个独一无二的人擦肩,就够了。几多往事,一切随风。
嫣尘是我认识了5年的女友,生在80中,活在21世纪。虚荣,快乐,偶尔还略加伤感。喜欢安意如,曹芳,还有沙哑声线的莫文蔚。起始在YYFC相识,一曲《白狐》和《倾国倾城》令我深深陶醉她的声音。她说她是浮生错节的狐,顾盼生姿,妖娆多情,擅钢琴,古筝,书法,谱曲,自认是个不可多得的才女兼美女。
她说会唯一记得一个男人,并会亲切的喊我维思的女子。诸如太多,嫣尘自始自终是我读不懂的女子,读不懂的女人我喜欢。例如她修长的手指,适合在钢琴键上游走,一副让我久久迷恋的倾城色。更多的时候,我在她身旁发呆的时候,却总被嫣尘嗤笑为自恋,自明清高,讨厌低俗。偏偏她自己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俗人,低俗的迷恋一切在世人眼里俗不可耐却不可缺乏的东西。
这个网络里有太多溺水呐喊需要怜悯,亦是寂寞,亦是情殇。嫣尘说写字的人都是不快乐的,至少有了我,她就很幸福。亦或者是上天厚待我们。让彼此在空洞的现实,冷漠的文字里,相互取暖,变得知足。不会去太过苛责生活的苦难,更不会悲天悯人,诸如文字,能说得出口伤痛就不叫疼痛,所以那些展示在世人眼里的伤痛都是微不足道的。
更多的时候,我们一起交流文字的魅力,文学的博大精深。嫣尘的博客里写到:“如有来生,我还愿遇到一个叫维思的男子,生生世世,不弃不离,即使到灯火阑珊处。”为着她的这些话,我差点流出泪来。
相爱5年,有多少人被遗漏在风的缝隙里,唯独嫣尘一直在我心头。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,嫣尘说有喜事告诉我,匆匆来到嫣尘的居所,门在虚掩着。嫣尘迎上来,长发慌乱的披着,见我,胭脂般的红唇堵上来,急切的双手抱住我的头,并没有太多的话语。
透过门缝,眼角的余光还是看到了屋里的一切,床上凌乱的被褥,以及一个错衣的男子,那些都是嫣尘感情背叛的证据。瞬间,我听到了嫣尘带电的肉体里血液流淌的的声音,不安分,不甘寂寞的的声音。
室内的空气显得浑浊,肮脏,凝重。让我恰到好处地掩饰内心的极度无助,一时压抑的痛苦无法爆发出来,或者我是爱的太很,太久,身旁的嫣尘不吱一声话语。亦如彼此都是喜欢文字的人,都应该明白那些眼前的事物,不言自明,只是我真的不敢相信所发生在眼前的一切。
我不甘雌伏,亦不愿强求,甚至不愿意索求哪怕一个必要而合理的解释。选择离开,静静地走,不需要惊天泣鬼,只需要天聋地哑,无声无息,亦是自己释怀的理由。
我开始过着没有嫣尘的日子,没有嫣尘,我就没有爱情,也许不再懂得爱情,也许不再懂得忧伤,也许会更加忧伤。但是有一个更加鲜明的事情就是我再也敲打不出那些文字,彼时那些华丽的文字,已经在我的眼里显得肮脏和欺骗。
傍晚,拖着沉重的行李箱穿行在冰冷的城市间。站在独行天桥上鸟瞰形形色色过往的人,此去经年,我终于明白,读不懂的女人让男人坚强,是因为女人的身上有欲望,有爱情,有孤独的酒水和相对自由的情欲以及那些不动声色的寂寞。
孤独的酒水里有故事,而且故事不是旧的元素的组合,之后,我不落窠臼地认识了寒云。
寒云邀我上酒吧,我喝一种叫Brandy 的酒,寒云喝名叫丹顶红的酒。彼时,我是因爱而伤的动物,我所有因爱而伤雌性动物一样容易对异性产生亲近的热望,容易中另一位异性下的毒,如丹顶红。然后,上瘾。
在这个灯红酒绿的酒吧里,每个角落都充满暧昧的欲望。席间,寒云说:“讲讲你的她吧”寒云的眼睛很爱情,而我的脑子里塞满了床和床上那个绞心撕肺的剪影。
也许我更执着于爱,但我不是情痴,我只不过是在爱情离开的时候显得一些懦弱罢了。寒云也不是情痴,因为她压根就不会失去的爱情掉眼泪,在她的眼里,爱情只是游戏的,游戏结束后,掉眼泪都是不成熟的表现。她会在爱情失去后主动出击,向着有爱的方向,而不是守在爱情的尸体旁黯然神伤。